“泰山学者”工程启动

  本报讯 为了加强人才队伍和科研基地建设,经山东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近日正式启动“泰山学者”建设工程,一期工程将在全省高等学校中设置100个“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
  “泰山学者”建设工程是一项集人才队伍与科研基地建设于一体的系统工程,从2003年到2008年,实施一期工程。具体为:在全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中分步设置100个特聘教授岗位,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100名学术造诣深、发展潜力大的中青年杰出人才,力争通过培养锻炼,使部分学者进入“两院”院士行列或成为国内知名学术大师。同时,充分发挥带动示范作用,在全省高校中建成100个高水平学术团队,培养400至600名学术骨干,重点建设100个优势学科,形成与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体现山东省特色的优势学科群。
  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省财政和设岗学校每年列专项资金给予支持。在一期工程实施中,省财政每年给予每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0万元、所带学术团队5万元岗位津贴,每年为每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提供5万元科研补助经费。获准设置“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的高等学校要配套部分经费,每年给予每个“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所带学术团队提供5万元岗位津贴配套经费,每年为每位自然科学类特聘教授提供15万元、每位人文社会科学类特聘教授提供5万元科研配套经费,5年间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所在自然科学类学科提供2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提供50万元的学科建设经费。同时,学校还要从科研场地、科研条件、人员聘用等方面对设岗学科给予重点支持。
  一期工程特聘教授岗位,优先在国家和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中设置,招聘和遴选上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打破国界、地域、户籍、身份、单位限制,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泰山学者”特聘教授以50岁左右为主体,优先聘任那些科研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中青年人才。每年须在岗工作9个月以上,受聘人员聘期内不得担任校级领导职务。在对“泰山学者”的管理和考核上,建立岗位人员聘任协约制度、任期制度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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