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中国银行泰安分行签订
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

  本报讯 11月22日,我校与中国银行泰安分行正式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

  校长王春秋、校党委副书记张士昌,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零售业务处处长申青,中国银行泰安分行行长秦锐明,中国银行山东分行零售业务处综合科科长王志仁,我校校长助理向来生、校长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监察审计处、财务处负责同志以及各院(系、部)有关负责同志和部分学生参加了签字仪式。

  中国银行山东分行零售业务处处长申青在讲话中说,发放国家助学贷款,是中国银行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扶持教育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中国银行将本着“一言九鼎,信在中行”的经营宗旨,为各高等院校提供满意的金融服务。他希望泰安分行在签字仪式之后,进一步加强交流与沟通,及时提供优质服务,扎扎实实开展好这项业务,共同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努力。

  中国银行泰安分行行长秦锐明在讲话中指出,科技兴国,教育先行。发展教育事业,全面培养和塑造一大批高素质的人才,是实现我们强国之梦的基础和动力。而运用金融手段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也是金融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更是推动“科教兴国”战略实施的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他希望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子们,不要忘了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充分运用好这笔钱,刻苦学习,励精图治,早日成才,报效国家,报效人民。

  校党委副书记张士昌在讲话中对中国银行泰安分行对我校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说,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是党和国家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人才培养而出台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国家利用金融手段支持高等学校深化教育改革的一项具体措施。通过这项工作,可以帮助高校经济困难的学生树立自立、自强的观念和艰苦朴素的精神,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上进,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也为公平、平等的高等教育权利的实现,提供了有利的、现实的保障,同时,还将进一步推进高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政策体系的改革,改变高校资助经费不足的现状。

  他希望学校有关部门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热情主动的态度,积极配合中国银行泰安分行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的组织落实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使每一位在校的大学生都要了解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希望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诚实可信,履行合约,刻苦学习,积极上进,以优异的成绩报答党和国家的关心。

  校长王春秋、中国银行泰安分行行长秦锐明分别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了字。全场以热烈的掌声祝贺合作成功。

(本报记者 兵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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