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下发《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根据我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经校党委研究决定,2002年为我校“作风建设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促进我校党员干部思想作风有新的转变,推动各项工作健康快速发展,扎实地搞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前不久,校党委下发了《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全文共25条。《实施意见》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思想作风,大力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增强解决改革发展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坚持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发扬民主集中、清正廉洁的领导作风,提高管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坚持廉洁奉公、艰苦奋斗的生活作风,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和革命气节。《实施意见》具有以下4个突出特点:
一是切题直接。《实施意见》没有对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展开论述,而是一开始便切入正题,重点阐述如何去做。结合我校实际,突出强调了“三个坚持”、“三个紧密联系实际”、“四个精简”,即坚持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坚持改革发展不动摇;紧密联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际,紧密联系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实际,紧密联系师生思想实际;精简会议,精简文件,减少庆典和应酬性活动,简化接待工作,尽量压缩财政预算,加强财务管理。
二是强调了“量化”管理,具有可实际操作性。如在加强调查研究方面,《实施意见》要求校级党政领导干部每人每年开展调查研究不少于3次,听课不少于8学时;处级领导干部每人每年开展调查研究不少于5次;院(系、部)党政领导每人每年听课不少于20学时。同时,文件强调了督促检查和落实,校纪委和监察审计部门要把贯彻落实中央规定和本规定要求的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要坚持定期和不定期的督促检查,每年通报一次检查情况。
三是体现了“人本”思想,把师生员工切实放在学校“主人翁”、“建设者”的地位。《实施意见》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想问题、定措施、办事情,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符合师生的最大利益,并以此作为改革和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在学校的改革发展中,要注意使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同广大教职工的承受程度相适应,爱惜人力、财力、物力,着力解决学校改革发展和教职员工的当务之急。坚持校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与学生代表见面、及时通报工作征求意见、校务公开等制度,拓宽反映民意的渠道。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到现场办公、与群众谈心等制度,贴近实际,吃透下情,增强决策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事关学校改革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决策前和决策中,要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走群众路线,进行科学论证,拿出可供选择的决策方案;措施出台前要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实施过程中,要搞好跟踪调查,督促落实,随时注意根据情况的变化及师生的情绪、意愿和利益,及时加以调整和完善。完善并落实校、院两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广大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重视发挥工会、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调动民主党派人士、无党派人士等各方面积极性,支持它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坚持校领导接待日、亲自处理来信来访等制度,切实把信访工作的重点转到基层和部门,把信访工作的立足点转到为师生解决实际问题上。要特别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进一步强化奖、贷、减、免、补、助等相关措施,确保生活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四是把机关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改变部分机关部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实施意见》要求机关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到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相一致。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出方便师生员工办事的具体措施。要积极主动地听取广大师生的呼声,设身处地为师生着想,能够办的事情,要立即办;能够办但有困难的事情,要想方设法办;暂时办不到的事情,要讲明原因,做好工作,赢得谅解。要树立勤政、务实、高效的观念,积极为基层、师生和教学、科研等工作搞好服务。自觉履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要高标准,严要求,明确部门工作目标,树立一流意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各部门、各单位考虑问题、安排工作要服从和服务于学校的整体发展,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通盘考虑、顾全大局,坚决克服狭隘的本位主义思想。坚持学习,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现代科学文化水平。要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提高法纪素养,做到依法行政,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刘洪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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