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研讨会纪要3月29日,省教育厅在莱阳农学院召开了山东省高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研讨会。省教育厅副厅长马庆水、财务处处长刘士祥、条件装备(电化教育)处处长周新利、莱阳农学院党委书记于玄德、院长周学宝、副院长李宝笃、部分高校的实验室和实验教学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周新利同志主持。 会上,马庆水副厅长简要介绍了过去几年我省高等教育发展、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和实验教学条件建设总体状况及取得的成绩,提出了我省高校继续深化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应做好的几项工作:要继续加大“双基”实验室整合力度;“十五”期间争取建成50个左右省级、10个左右国家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尽快制订专业实验室建设标准;加强实验室和实验教学管理人员培训,抓好实验教学研究。山东大学柳中海教授就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背景、动态、标准及教育部的具体要求等进行了详细说明。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势在必行,这是我省高校发展和进一步深化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也有利于进一步推动素质教育和在更高层面上实现资源共享。在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并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周新利同志进行了会议总结并提出了我省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基本思路。 1、从实际出发,制订我省高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标准。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必须与学科建设、突出办学特色结合起来考虑。首先,要按照培养目标制订实验大纲,按大纲要求编写(或引进)实验教材,根据实验教材确定实验教学学时,根据教学量要求考虑装备标准及制订评估考核办法;其次,必须支持2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校内共享,2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区域共享的原则,现校内已有的大型设备,均可作为示范中心建设的已有设备;第三,要结合我省理、工、医、师、农等不同类型高校的特点,分类制订示范中心标准,不搞一刀切。标准要有一定的弹性,应该是大部分高校通过努力可以达到的目标。2、标准制订后,要在立项程序上把好关,通过严格程序,定期调度,调动学校示范中心建设的积极性,根据需要和可能,采取一定激励措施。3、成立山东省高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山东省高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4、成立示范中心标准课题组,尽快开展分类调研工作,争取6月底之前拿出适合山东实际情况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标准(草案),然后充分征求意见,争取7月底前制订正式标准并下发实施。 出席会议的代表还参观了莱阳农学院的冷冻胚胎克隆牛。(孙凤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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