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颁布施行

    为适应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更好地服务于高等学校的教学与科研等工作,国家教育部对原国家教委于1987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进行了系统地修订,并于近日以“教高(2002)3号”文件的形式正式颁布施行。

    原国家教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作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图书馆的基本准绳,自1987年颁布以来,发挥了巨大作用,规范了高校图书馆工作,提高了高校图书馆的地位,促进了高校图书馆的建设与发展,同时也为我国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随着知识经济的崛起、网络环境的形成与高校图书馆的变革,1987年颁布的《规程》有一些内容已不能适应图书馆发展的需要。因此,1999年教育部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成立后,就把修订《规程》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专门设立修订小组,并把《规程》修订作为21世纪教改工程之一立项。

    与旧《规程》相比,新《规程》在有关高校图书馆的性质、地位、任务方面有了更新的阐述,进一步指出高校图书馆是“学校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地”,它的“建设与发展应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相适应,其水平是学校总体水平的重要标志”;在业务规范方面,以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做好、做精服务工作为基点;在管理体制、组织结构、队伍建设以及经费、馆舍、设备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更细的要求,譬如明确指出高校图书馆的“专业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本科以上学历者应逐步达到60%以上”;“高等学校图书馆的文献信息资源购置费应与学校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需要相适应,并根据学校的发展逐年增加,生均年购文献量应不低于教育部的评估指标。”

    我校图书馆目前正积极组织全馆职工认真学习与实施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高等学校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同时又是终身教育基地,而新《规程》则是新时期高校图书馆的基本指针,因此每一位高校师生有必要也有义务了解新《规程》,并对贯彻与落实新《规程》给予支持、指导与监督。    (涂轩)

校园短波

  ▲6月底,在山东中医药大学举办的2002年驻济高校排球赛中,济南校区学生女子排球队取得高水平组第四名,学生男子排球队取得普通组第一名,职工混合代表队取得第七名。学生男女队同时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    (刘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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