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校再携手扶助大学生

--青岛创业基地与农行青岛分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

  本报青岛讯  继我校与中国银行泰安分行签订助学贷款协议之后,10月15日,银校再次携手,青岛创业基地与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分行正式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校党委副书记吕灵昌,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分行副行长刘国建出席签字仪式并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

  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分行已为我校申请到每学年总额度为800万元人民币的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合作协议,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分行向我校在校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贷款学生总数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总数的20%,每名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额度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分行副行长刘国建在讲话中说,发放国家助学贷款,是金融部门推动“科教兴国”战略实施的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分行愿为山东科技大学的同学提供优质服务,扎扎实实地开展好这项工作,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努力。

  吕灵昌在讲话中对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分行对我校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说,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可以帮助高校经济困难的学生树立自立、自强的观念,激励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上进,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也为公民平等地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有利的保障。他希望全校师生要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和长期性的认识,银校双方主动配合,共同努力搞好这项工作。他要求学校有关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热情主动的态度,积极配合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分行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的组织落实,主动承担高校在国家助学贷款办理中应尽的义务。他还希望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诚实守信、履行合约,刻苦学习、积极上进,以优异的成绩报答党和国家的关怀。

  学生代表杨振宁在发言中表示,要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发扬艰苦朴素的精神,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合理使用助学贷款,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还本付息,确保个人信誉,维护学校的声誉。

  中国农业银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行长赵波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我校校本部、青岛创业基地有关部门、各学院的负责同志和部分学生参加了签字仪式。(学团工作部)

 

相关链接:

 省高校德育评估专家组来我校进行德育评估

我校圆满通过省高校治安综合治理大检查

大学生“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会成立“北极星”网站同时启动

青岛创业基地与农行青岛分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

矿井下走出的大学生党代表梁宏伟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