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荣获省教育系统财会工作先进集体 于淑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本报泰安讯 在山东省教育厅日前开展的评选全省教育系统财会审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活动中,全省有28个单位被评为全省教育系统财会工作先进集体,其中6所高校榜上有名,我校财务处名列其中,副处长于淑琴被评为全省教育系统财会工作先进工作者。
近年来,我校财务处认真贯彻落实和自觉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下,以《会计法》为指导,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等教育财务管理体制和会计核算办法改革,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取得了很大成绩;严格执行《会计法》、《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国家的法律、法规,编辑印发了《财务管理规章制度选编》,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重视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各级领导以身作则,廉洁奉公,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制定政策鼓励财会人员考取学历证书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积极组织财会人员参加专业课题研究,会计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得到了大幅度提高;大力推行会计电算化工作,严格把好经费报销关,会计基础工作扎实有效,会计信息准确无误;严肃预算管理,认真组织学费、住宿费等收入的收缴工作,努力开拓资金筹措渠道,积极申报各种专项资金,认真参加学校大型设备和大宗物资的招标工作,开源节流,增收节支,保证了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这次能够在全省教育系统中被评为先进集体,财务处全体人员深受鼓舞,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继续开拓进取,再创佳绩,为学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李灿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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