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工作全面展开本报泰安讯 记者从《关于开展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工作的通知》中获悉,10月中旬至11月下旬我校将按上级要求全面检查清理干部学历、学位。 《通知》指出,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是干部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事关党的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廉政建设,事关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近年来,广大干部为适应形势发展和工作的需要,重视知识的更新和知识结构的改善,利用业余时间刻苦学习,接受继续教育,这对于改善干部队伍的文化和专业知识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具有重要作用。但也应该看到,目前确有一些教育、培训单位管理不严,滥发学历、学位证书;少数干部片面追求学历、学位,甚至弄虚作假,损害了党的干部形象。开展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工作,主要是教育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年轻干部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把学习的着眼点放在提高领导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能力上,放在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上,放在改造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同时注意引导干部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拿文凭与学知识、学历与能力的关系,防止和克服追名逐利,把提高学历、学位当做提拔、使用资本的思想倾向;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继续教育氛围,把广大干部的学习热情引导到通过诚实学习和刻苦努力求知进取上来。 检查清理的范围是全校所有在职党政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含被聘为干部和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人。 检查清理的内容主要是干部档案中记载的中专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特别是在职学习获得的上述学历和学位。 检查清理工作以干部档案材料为依据,严格按照学历、学位认定的条件进行检查。采取看、查、问的方式,对干部持有并已载入本人档案的学历、学位材料进行清理。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凡不符合规定的学历、学位材料,一律进行清理,不得装入干部档案;对干部档案中学历、学位材料不齐全的,要及时补齐;对于将非学历、学位教育填写为学历、学位的,要向干部本人讲清政策并予以纠正;在学历、学位的档案材料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实之处,应要求本人予以说明。如本人能说明情况,对虚假学历、学位表示放弃的,由组织、人事部门予以更正,不再追究本人责任;如拒不如实说明情况,或者继续伪造证据掩盖真相的,由组织、人事部门调查处理;违反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本报记者 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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