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实施学科带头人工程

    本报讯  从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获悉,自2002年开始在全省高校实施“学科带头人”工程,旨在通过人才建设带动学科发展,逐步建立起有利于创造性人才脱颖而出和能吸引国内外优秀学者来山东高校工作的运行机制。

    “十五”期间,将在全省普通高校设立200个左右的“省级学科带头人岗位”,并按年度分步实施。该岗位一般在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和实验室以及某些新兴、交叉学科中设置。

    省级学科带头人选聘工作,由学校按照设岗条件遴选推荐设岗学科实验室及其岗位,并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经教育厅评审批准后,再选聘。人员选聘工作由各高校组织。

    省教育厅对省属高校岗位拨付岗位建设补贴,要求学校按照1:1比例匹配。“带头人”聘期一般为5年,5年内进行2次绩效评估。2002年优先在国家级、省级强化建设的重点建设学科、重点建设实验室中设置。

    我校目前正在积极组织申报学科带头人岗位。(商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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