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专业专科学历教育为适应我国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国务院下发了[1993]17号文件《关于各类高等院校举办第二专业专科学历教育的实施意见》,为专科毕业生进一步拓宽知识面,学习第二专业创造了条件。现将我校有关第二专业专科学历教育(以下简称二学历)的有关规定介绍如下: 一、开设专业 已获得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者:我校2001年开设的所有专科专业均兼招二学历(见第四版《山东科技大学2001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 山东省二学历报名时间为:2001年3月16日至25日。 二、报名条件 已获得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需交验国民教育系列大专或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按省招办规定的成人高考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免试入学。 三、学籍及学制 学籍:学生注册后取得二学历学籍,部分课程可免修。 学制:二学历教育实行学年制,最高学习年限为4年,学生在此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成绩合格者可申请毕业。 四、学习方式和教学管理 已获得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者,学习方式:按照我校2001年开设的专科专业对应的学习方式学习;教学管理:与2001年录取的脱产、函授、夜大专科学生实行统一管理。 五、毕业证书 二学历学生在修完规定的总学时后,须持第一学历毕业证书到我校成人教育学院教务科申办第二专业专科毕业证书,可办理《双专科毕业证明书》,可享受本科毕业生部分待遇。 |
相关链接: 考生须知 |